防诈骗手册2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8-04-25

    老年群体防诈骗篇之二

    赊欠香烟是谎言 多名老人被诈骗

    2015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临安板桥镇袁某某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谎称办理喜事、朋友亲人去世等事项需要香烟,骗得被害人信任,先后多次从六名被害人处骗得各类香烟百余条,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10余万元。其中两名被害人系自己经营杂货店的老年人。案发后,被告人袁某某的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被告人袁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检察官提醒】

    “熟客”自称结婚或朋友结婚赊走超市香烟、烟花,转身就不见踪影,这样的案例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行为人正是利用了被害人尤其是中老年被害人轻信“熟客”的特点,前期在被害人店里购买数次小额商品,建立与被害人之间的联系,再进一步实施诈骗。检察官温馨提醒,切勿轻信他人,以防遭受财产损失。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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