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诈骗手册之校园群体防诈骗篇(一)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8-06-26

校园群体防诈骗篇

    你说青春是奔涌的海浪

    不该停留在沿途的岛上

    于是你背起行囊

    奔向象牙塔所在的远方

    突然陌生的街道,突然茫然的张望

    你以为助学金是向上攀行的力量

    一瞬间却成了压垮你人生的重量

    他们利用你的善良

    向你撒出一张精心涉及的网

    你成了诈骗者眼中弱小的羔羊

    你曾无数次憧憬过未来的模样

    那是你无数次坚定过的梦想

    于是你晨昏捧卷,十年寒窗

    当你终于奔跑在大学的操场

    你感受到无比向上的力量

    最怕突然的静止,恶魔登场

    他们说这样的贷款没有抵押的重量

    他们说这样的贷款是轻松的负担

    就在你涉足校园贷的地方

    你就成了诈骗者圈套中的羔羊

    入夜的星空缀满了心绪的回荡

    青春的日记也许会留下潦草的彷徨

    但请你逆着时光,凝望星光

    不要犹豫,不要失望

    还有我们厚重你飞翔的翅膀

    我们是人民检察官

    为你扫除诈骗者的屏障

    忠诚守护你自由翱翔

    谨以此篇献给正在追逐梦想不懈奋斗的大学生们!

    徐玉玉案引深思 电信诈骗危害大

    2016年高考,罗庄区高都街道中坦社区的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绩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

    同年8月18日,她接到了教育部门的电话,让她办理助学金的相关手续,说钱过几天就能发下来。8月19日下午4点30分许,她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有一笔2600元助学金要发放给她。由于前一天接到的教育部门电话是真的,所以当时徐玉玉及家人并没有怀疑这则电话的真伪。按照对方要求,徐玉玉将准备交学费的9900元打入了骗子提供的账号。发现被骗后,徐玉玉万分难过,当晚就和家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在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晕厥,不省人事,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仍没能挽回她18岁的生命。

    2017年6月27日,此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等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同年7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来源:百度百科】

    【检察官提醒】

    根据2016年12月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且具有“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等情节,酌情从重处罚。这一司法解释比起1996年、2011年有关解释的突破之处,在于明确重罚严惩“情节”,而且降低了定罪量刑的“门槛”。符合“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等10种情形,只要是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一般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也应当认定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这就意味着,诈骗案的量刑在“升格”,打击力度也在“骤增”。司法是守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底线,承担着打击犯罪、维护秩序的重要职责。从司法解释的“量刑升格”,再到司法审判的“严惩不贷”,都体现了司法审判机关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决心和意图。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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