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日,犯罪嫌疑人方某某通过微信与被害人李某某联系,以购买手机为借口,通过微信发送虚假的3298元支付宝支付截图给被害人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从被害人处骗得VIVO牌X9 PLUS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998元。案发后,手机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 2017年9月19日晚,方某又以向被害人鲁某某换取现金为借口,通过微信发送虚假的2000元支付宝支付截图给被害人并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从被害人处骗得现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方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 在手机支付逐渐普及的今天,利用手机支付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日渐凸显。其实此类诈骗很容易被揭穿,只是很多商家或过分信任买家,或无暇仔细确认收款信息,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支付软件在支付成功后,付款方和收款方都会收到相应的付款(收款)信息,以证明本次交易成功。然而很多卖家为了贪图方便,不会主动在自己的手机上查看收款信息,只需让付款方出示付款凭证即可,这就让本案中的方某钻了空子。利用修图软件,犯罪分子很容易就能制作出一张假的付款信息。所以在平时的交易中,收款方应当在自己的电子设备上仔细确认货款是否到账,以免造成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