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这个现场会在临安召开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9-06-18

5月30日至31日,2019年杭州市“诉前会议”现场推进会在临安召开。杭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沈建光出席会议,市检察院公诉部门相关人员和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公诉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30日下午,临安、萧山两院在会上作“诉前会议”试点经验介绍。

自2017年5月被确定为全省诉前会议试点单位以来,临安区院先后在45件案件中适用诉前会议制度,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36件,补植复绿10件,就证据问题排除办案质量隐患9件。诉前会议试点经验材料被最高检《公诉工作情况》刊发。

临检“诉前会议”试点工作是怎么做的?

一、夯实制度基础,构建四个明确

2017年6月,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台《刑事案件“诉前会议”实施办法(试行)》确定了诉前会议的各项规则,《办法》明确案件范围及参会对象、启动程序及具体流程、争议事项处理及相关文书和成果运用方式。

二、厘清功能定位,注重四个结合

(一)诉前会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如某诈骗、串通投标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均提出本案不构成诈骗罪的意见。通过召开诉前会议,查明嫌疑人主观上不具有诈骗的故意,但同时发现有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的犯罪事实,依法改变定性以串通投标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成功公诉,获得各方认同,保证了案件质量。

(二)诉前会议+认罪认罚从宽试点

如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中,嫌疑人始终否认明知自己驾车冲撞的行为会对周围不特定人群造成危害,认为不构成该罪。通过召开诉前会议,检察官向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深入阐述认罪认罚可以获得从宽的政策,侦查人员说明了现场监控视频等证据及移诉认定该罪的理由,辩护人亦认同证据、事实与定性。嫌疑人当场承认了犯罪主观故意,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三)诉前会议+公益诉讼

如某滥伐林木案中,承办检察官召集了森警大队办案民警、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当地村干部参加诉前会议,就被破坏的植被补植复绿问题进行探讨协商,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并根据林业专家的建议,自愿在被砍伐的自留山上补种雷竹,完成涉案地块的补植复绿工作。

(四)诉前会议+新时代枫桥经验

如在办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诉前会议召开前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会同民行部门到砍伐林木现场,查明森林资源被破坏的情况,增强刑事定罪说服力,同时为后续公益诉讼打下基础。

三、深化工作成果,搭建四个平台

搭建诉侦交流平台,注重检警协同。邀请侦查人员参加诉前会议,对审查起诉阶段改变罪名的案件在会上充分沟通,取得侦查机关的认同。

搭建诉辩交流平台,畅通检律沟通。通过诉前会议当面听取并记录律师意见40余条。

搭建诉审交流平台,强化庭审质效。通过与主审法官的有效沟通,将诉前会议达成的结果充分运用于庭审,提升庭审效果。

搭建定纷止争平台,修复社会关系。通过诉前会议,我们已促成刑事和解6件。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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