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深化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9-11-14

今年1至4月,区检察院先后受理了区公安分局移送的电信诈骗系列案件共5件,主要冒充“妙龄女”诈骗台湾籍男性。区检察院在办理该电信诈骗系列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抓手,深化推进“诉源治理”,最终对1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4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59人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成追赃挽损67万余元。

经查,2015年7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戴某某、李某某等人为非法获利,经事先预谋,招揽业务员实施电信诈骗。他们指使业务员冒充台湾籍年轻女性,针对台湾籍男性实施聊天交友诈骗。

该案所涉台湾籍被害人多达3000余人,跨境取证成为案件办理的一大难题。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协助公安机关确定取证方式,商定由台湾地区警务部门取证后,将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省公安厅,再转交区公安分局。同时,向公安机关建议对台湾籍被害人取证时重点对聊天内容、犯罪金额、诈骗方法等方面进行固定,争取一次取证到位。

期间,区检察院先后8次组织侦查人员、被告人、律师等相关人员召开诉前会议,将退赃退赔和认罪认罚列为讨论事项。经过充分沟通,14名人员主动退出其所参与的全部诈骗金额;25名被告人主动按照实施犯罪时约定分成的比例40%进行退赃;另有7名被告人主动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在诉前会议上,共有59名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区检察院将诉前会议试点工作与“五必访”创新工作制度有机融合,在诉前会议后,实地走访涉案金额不大、认罪态度较好、自愿退赃的涉案人员的现职工作单位和所在社区,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对涉案人员进行逐个对比分析,在综合审查现有证据情况下,区检察院按照参与时间、诈骗金额、退赃退赔以及认罪认罚情况区分主从犯进行分层处理。对戴某某、李某某等8名组织、纠集者认定为主犯,从严从重打击。对自愿认罪认罚的59名从犯依据上述不同情况形成不同处理意见,分别建议实刑20人、缓刑25人、不起诉14人。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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