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20-04-15

——2020年1月18日在杭州市临安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沈亚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工作成绩突出基层检察院等荣誉,民事行政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一、全面加强监督,为公正司法彰显检察担当

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当好公平正义守护者。

刑事检察工作质效并重。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04人,批准逮捕61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233人,提起公诉980人,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7人,盗抢骗等侵财犯罪424人。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安排专班负责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经审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7人。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35人,追诉漏犯11人,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54人;提出的抗诉意见、再审检察建议均被采纳。推进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探索互动式、介入式、引导式、递进式监督方法,实现存疑不捕案件全程监督。针对个案中发现的缉毒线索管理违法问题开展监督,推动侦查机关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自查整改,该案被评为全省刑事侦查监督精品案例。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68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变更强制措施,督促32名罪犯缴纳罚金等财产刑85万元,监督7名社区矫正违规人员收监执行,对35名九类服刑罪犯提请特赦工作做到全程同步监督。

民事检察工作点上破题。将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落实到民事检察工作中,积极与法院构建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全年审查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9件,对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判,加强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集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探索刑民一体办案模式,深入挖掘涉“套路贷”刑事犯罪背后的虚假诉讼问题,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1份,涉案金额314万元,努力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依法开展民事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对不当保全、怠于执行等情形依法提出检察建议。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充分发表检察意见,努力将法律监督贯穿诉讼全过程。

行政检察工作实处发力。坚持重点突破、多线延伸、全面推进,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聚焦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裁执分离”执行领域,扎实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百日专项活动,依法立案113件,督促追缴行政罚款736万元。认真办理职能部门违法放弃加处罚款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推动该部门细化行政罚款延期、分期缴纳及加处罚款等重点环节操作规程,堵塞行政处罚执行管理漏洞,该案获评全市行政检察精品案例。成功办理危害交通安全行政执法监督系列案,就个案中发现的驾驶证未依法吊销、禁驾期内重新申领驾驶证等情形进行系统梳理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类案监督,该做法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公益诉讼检察全域覆盖。认真落实区“两办”《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先后开展医疗污水治理、农贸市场管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专项行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30件,实现法定领域全面覆盖,“等”外领域有效拓展。对标区委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4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督促违法行为人补植复绿7400余株、承担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等生态修复赔偿金近230万元。在纪某某污染环境案件中首次探索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机制,促成环保部门与涉案企业达成修复补偿协议,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回应民生关切,针对农村饮用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开展专项监督,就发现的消毒设施不到位、水质不达标、无证经营等问题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严格监管,坚决捍卫食品安全底线。回应代表关切,就居民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守护公共安全。

二、主动依法履职,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当好社会善治先行者。

倾全力扫黑除恶维护稳定。始终坚持依法打击、精准打击、深度打击涉黑恶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欺行霸市、暴力讨债、串通投标、非法高利放贷等黑恶势力犯罪112人,提起公诉66人。联合公安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警协作工作机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80条,引导补充相关证据材料87卷,合力构建扫黑除恶大控方格局。坚决“打财断血”,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财产,通过深挖线索追回涉案财产170万余元。对上级交办的华某某等26人(含被告单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提起公诉,追诉漏罪7项漏犯3人、追加犯罪事实30起,经过近五十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首要分子因犯十一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就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部分银行信贷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系统整治,为长效常治打牢基础。

出实招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持续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协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人,做到案件审查、风险评估、释法析理“三同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立足职能开展精准扶贫,积极争取多元帮扶,向12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7.8万元,将法治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人,提前介入山核桃林区滥伐127株黄山松案,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国家矿产资源等生态损害近200万元,为生态环境筑牢司法防护墙。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惩处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12人,为企业追赃挽损380万元。审慎处理涉企案件,依法实行涉企轻罪人员宽缓化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人员变更强制措施5人,不起诉4人,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结合办案持续推进企业家法律风险提示工作,编发《办理坚果炒货行业案件白皮书》,开展法治“体检”进民企活动,引导企业增强刑事风险防控能力。

高水平参与治理保障民生。聚焦大量涉民生犯罪向电信网络蔓延的态势,加大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惩防力度,依法起诉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犯罪84人。稳妥办理戴某某为首的74人电信诈骗案,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取证,分层分类打击主从犯,为3000余名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该案被评为全省刑事检察“认罪认罚”专题优秀案例。积极开展刑事领域诉源治理,践行“少捕慎诉”理念,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200人,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有效减少诉讼增量。全方位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人,对涉轻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提供“三位一体”观护帮教、心理疏导、亲情会见等47人次,开展留守儿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宣传进校园等活动17场,通过家长参与、学校配合、司法保障和社会协作,努力形成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权益维护和犯罪预防的社会化保护合力。紧扣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情况反映、专题调研报告等形式,提出防控对策建议,推动相关行业强化源头治理。结合“走亲连心三服务”,编撰《电商修炼秘籍》《农村基层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等检察官说法系列读本,开展案例宣讲、法律咨询等普法活动39场,覆盖群众近5500人次。

三、推进改革创新,为转型发展注入检察活力

坚持以改革破解难题,以创新激发活力,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努力当好改革发展推动者。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规范有序完成了各项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构建新型办案团队,按照案件类别、办案数量、繁简程度、监督事项等统筹办案资源,增加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力量配比,促进检察资源优化配置和办案专业化、职业化。发挥院领导办案示范作用,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设置多元化案件质量监管措施,检察官联席会议定期会商,案件管理部门全流程网上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把控,确保检察权规范有序运行。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协同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过程、全领域适用。把精准量刑建议作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环节,与法官加强个案量刑沟通,运用数据库把握类案量刑均衡,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位居杭州地区前列。持续优化诉前会议试点工作,全年在120起案件中召开诉前会议,不断延伸其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协商调处等功能,促成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116件,达成刑事和解7件。试点工作做法在杭州市诉前会议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为全面推广铺开该制度提供学习借鉴的样本,并在最高检诉源治理调研座谈会上作专题交流。

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优化检察服务大厅便民窗口建设,用好“12309”检察网,提供业务咨询、电子卷宗、控告申诉等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实现受理环节“最多跑一地”。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回应、及时核查律师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中遇到的问题,办理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7件,监督有关执法司法机关纠正。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单位,建立信访事项集中分流、跟踪监督、主动答复等案件化办理流程,全年受理举报线索330件,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扎实做好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回复,实现办理环节“最多跑一次”。

四、锤炼临检铁军,为行稳致远厚植检察根基

以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引领,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当好新时代担当者。

塑造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的检察队伍。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新时代解放思想大讨论等载体,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干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聚焦自身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打好深学、细研、真查、实改“组合拳”,锤炼政治品格,促进担当尽责。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专题研究与定期研判相结合,筑牢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坚持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选优育强基层党组织,探索“党建+业务”工作模式,推动党建、队建、业务融合发展。

锻造业务精湛、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围绕新时代“四大检察” 新要求,全面开展“学、练、战、研”一体化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业务能力建设。依托“临检讲堂”、检校合作等平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活动,提升干警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积极推动多岗位锻炼,选派优秀干警到高检院、市检察院跟班学习,青年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参与重大案件讨论,促使干警在复合型历练中增长才干。在系统内外组织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评议、微课评比等活动,多角度拓展干警办案视野,以实战化方式检验培训成效。注重实务研究,组建“高校+检察”“律所+检察”等调研课题组,完成重点调研课题15项,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

铸造纪律严明、昂扬向上的检察队伍。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十个一”活动,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真正让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将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和正风肃纪专项督察48次,加强干警“八小时外”生活圈管理,从严监督检察队伍。充分发挥“文化育人、文化兴检”推动作用,通过读书沙龙、主题征文、拍摄微视频、建立院史室等载体,注重凝练临检文化元素和价值认同,汇聚同心同力、勇毅笃行的检察正能量。

五、自觉接受监督,为执法公信增添检察元素

始终坚持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执法的重要保障,努力当好阳光检务建设者。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和重大案件办理情况。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题审议和部分检察官履职监督,严格按照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整改。立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加强与代表的常态化联系,及时向代表推送临检动态230余条,接受人大代表观摩庭审210人次,实地走访人大代表87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及时答复,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诚恳接受民主监督。区政协主席会议、党外人士实地视察观摩诉前会议工作,邀请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5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听取意见建议,诚恳接受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公益诉讼专题监督,并就如何拓展线索来源、加强协作互通等方面提出民主监督建议,及时予以回复并进行整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察宣传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步发声,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等媒体发表稿件119篇。将“两微一端”打造成社会公众了解检察的首选窗口,全年发布信息1.7万条,临安检察的“互联网+检察”指数11次进入全省前20。临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249篇,文章数、影响力等指数位列全市第一、全省前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优秀微信公众号。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发布案件信息32条,程序性信息1228条,公开法律文书679份,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四大检察”职能发挥的全面性、均衡性、充分性还有待于进一步优化;二是法律监督的深度、精准度和刚性手段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三是检察队伍的政治素养、履职素能和攻坚克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运用新思维、大数据、新智能推动检察工作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0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立足“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 “精业务、强监督、抓队伍、争一流”发展目标,以更高站位、更优标准、更实举措、更足干劲推进履职、监督、改革、队伍全面提升,争当新时代检察工作排头兵,为以高水平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推进 “三化”、建设美丽幸福新临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保稳定护发展。压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谋划服务保障工作举措,为构建融杭发展新格局提供更优检察产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协同推进诉源治理,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胜利作出检察贡献。坚决打击医疗保健、灾后重建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集中力量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融资、涉税类案件,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防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深耕细作强监督促公正。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以项目化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监督重“提质”,深化捕诉一体改革和诉前会议试点工作,有效发挥检察官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实现案件质量和监督质效双提升。民事检察监督重“增点”,聚焦涉黑恶势力刑民交叉、民间借贷等虚假诉讼重点领域,通过积极宣传、畅通渠道、专项监督等方式拓宽案件线索,找准监督切入点。行政检察监督重“扩面”,重点办理涉及土地林地管理、违章建筑拆除、行政处罚等领域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拓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重“实效”,抓紧抓实上级院部署的系列专项行动,找准切口、扩大规模,办好办准党委政府支持、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

三、担当作为抓改革增动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对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雇员实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和绩效评价,不断完善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引领刑事检察工作提档升级。全面推进信访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工作,以规范化流程提升办案质效,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有序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诉前赔偿试点工作,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标的额较小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运用公开审查、诉前赔偿等方式,促成民事责任履行到位。深化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一体化办案系统”协同运用,探索建设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注重业务数据运用与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四、对标一流提素能严治检。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检察干警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理论认同。打响“党建+业务”工作品牌,弘扬“一厅一廊四室” 党建文化,以党建“红色引擎”助推检察转型发展。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加快培养环境保护、互联网金融、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业人才,弘扬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努力打造一流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执法办案、作风建设、队伍管理和廉洁自律全过程监督和常态化管理,严守党风廉政建设底线。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深度联络,创新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初心凝聚力量,使命激发担当。新的一年,我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本次大会决议,坚守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定信心,实干重行,开拓进取,为临安持续发力“三化”、建设美丽幸福新临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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