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内因酒驾“六进宫” 第六次竟然还在诉讼期间拒不到案! 3月10日晚,一辆皖H牌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被例行检查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涉嫌饮酒驾驶,立即使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驾驶员老周进行呼气测试,仪器显示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他带到医院抽血检验,结果为9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老周进行证件检查时,老周一直支支吾吾,后来才承认自己驾驶证早已被吊销了,属于无证驾驶。受疫情影响,公安机关对老周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发现老周十年内竟因为酒驾“六进宫”。 4月30日,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本案提起公诉,然而就在开庭当天,老周突然失联了,本案中止审理。一个月后,老周被捕到案。最终,老周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 两次因酒驾被行政处罚 疫情期间又酒驾,被查还冲卡逃跑! 3月26日晚,小鑫酒后开车带着朋友一起回家。开了百来米之后,小鑫发现前方车辆正在排队,旁边还有警察在场。已有两次酒驾被查经验的他,马上预感到前方正在查酒驾。 小鑫先是缓慢开车向前移动,想找个机会混过检查。两名执勤人员发现该车异样后,上前查看,并要求小鑫停车检查。谁知,小鑫一脚油门踩下,突然冲了过去。 随后,车辆转入旁边小巷,多名执勤人员跟在后面追赶。直到对向有来车,小鑫才不得不停下了车子。经鉴定,小鑫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5mg/100ml。最终,小鑫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实刑。(注: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临小检温馨提示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酒驾,执法部门必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