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上午,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青南村原党总支书记姚渭新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9年6月,被告人姚渭新在担任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青南村党总支书记、青南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利用其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并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该案法院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说法 “微腐败”也会成为损害老百姓利益的“祸害”。村干部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时也会面临不少的诱惑,如果不能牢筑思想道德底线,做到意志坚定、信念坚定,难免会迷失方向,偏离正确的人生轨道,进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基层党员干部是同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干部,希望党员干部都能引以为鉴,心怀敬畏,恪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