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湍口镇人民政府原副镇长陈万民受贿一案开庭审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案情回顾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0年,被告人陈万民在担任临安市锦北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科科长、规划建设科科长、临安市(区)湍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8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万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直击现场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并结合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陈万民进行了讯问。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指出:“被告人陈万民曾是一名人民教师,却在离开讲台后也离开了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的根本。被告人陈万民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他人生观、价值观在投资与财富面前一路挣扎直至麻木不仁的历程。贪腐的种子一旦种下,结出的果实必然苦涩。被告人陈万民的犯罪再一次警示我们,手中越是有权,就越要警钟长鸣。” 鉴于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