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好检察业务数据|以高质量业务数据分析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 添加日期:2021-07-13

高质量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检察机关响应“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新期待的重要保障,更是引领检察人员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新任务的重要手段,在当前检察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业务分析需紧贴实践,不能简单套用检察理论,避免纸上谈兵。因为检察业务实践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实地调研是检验业务数据分析结论的有效方式,可采用对相关地区、业务条线、办案检察官进行电话采访、主题座谈、查阅案卷等方式加强交流沟通,用印证分析方法检验分析结论和业务实践的统一性,确保业务分析的准确性。

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通过统计分析和数据分析的方法,充分利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对检察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海量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描述、量化分析,客观真实反映业务运行情况,总结业务运行规律,研判业务运行态势,发现业务运行异常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从而为检察业务指导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的活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以及业务数据分析报告则是这一活动过程及成果的集中体现。

高质量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检察机关响应“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新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新期待的重要保障,更是引领检察人员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新任务的重要手段,在当前检察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实践中,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人才少、能力弱、方法单一、质效不高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结合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笔者认为,应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在宏观、中观、微观方面的作用,提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质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以高质量业务分析研判成果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三个方面着眼充分发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服务宏观决策作用。综合性、全局性的检察业务数据分析,具有客观描述检察业务总体运行态势、核心业务指标变化和波动情况,及时反映法律政策效果、增强检察业务工作指导前瞻性、针对性的作用。可以说,平时大量的具体、微观工作就像是在画龙,而宏观综合分析就是点睛。如,四川省检察院结合四川实际,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创新应用,选取部分指标进行整合,增加人均概念的数量指标,实现数量、质量、效果相统一,既可评价某地区、某单位的总体业务情况,也可通过调整指标权重,引导各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又如,经对2016年至2020年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近年来全省犯罪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取代侵财犯罪成为各类犯罪起诉数量之首;暴力恶性犯罪大幅下降近40%,刑事案件判决轻刑化趋势明显;不捕、不起诉率显著提升,酌定不起诉适用比例逐年上升至14%左右,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成效凸显;毒品犯罪在2017年出现拐点,起诉人数实现三连降;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爆发式上涨,占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比例超60%;犯罪手段发生变化,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数量逐年上升,疫情期间尤为突出等特点。该分析报告与2020年度全省检察业务核心指标通报,均作为四川省第十七次检察工作会议材料印发,为三级检察机关院领导掌握全省检察业务情况、了解发展趋势及变化、对比本地法律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了明晰的参考。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中观指引作用。业务分析不是案管部门闭门造车的过程,需要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以及各业务部门间统筹协作、群策群力,即分析人员在数据中发现问题,凭借工作经验和办案知识储备初步判断,是哪些地区、哪个业务条线或办案环节存在问题,分析可能的原因、得出初步结论,随后将汇总问题告知有关地区或业务部门,可通过座谈交流、集体研判等方式,由其以数据和案件信息为支撑对问题和原因作出解释,以实现精准分析、对症施策的目的。这也是短时间内提升业务分析深度和质量,促进相关地区或业务条线监督整改的有效途径。如,四川省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中发现,2017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公安机关撤回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地区间差异大,6地撤案人数占到全省22个市州撤案人数的一半以上,而同期该6地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人数占全省比例不足30%。后由省院统筹调研并要求公安撤案率较高、增幅较大的地区进行专题分析,汇总梳理出部分公安机关随意扩大撤案范围、撤案后挂案,部分检察机关把关不严、引导侦查不力、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各地撤回案件无统一流程、不规范情况突出等问题,正拟制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力求通过地区横向比较、条线纵向督促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三是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微观评价作用。业务分析这种以检察数据为依据发现问题的监督方式,可以为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提供充分的支持,由宏观整体上发现问题延伸至个案办理层面的监督、评价,形成从宏观决策、中观指引到微观个案监管的良性循环。2020年,四川省检察院针对统计报表中显示的可能超期未结、影响非公经济、侵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涉外、涉医、涉家庭暴力等犯罪案件进行排查;结合影响“案-件比”指标的关键因素,对采取退回补充侦查措施、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以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150件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评查结果通报全省并纳入对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就评查过程中发现办案人员可能存在重大过失行为的案件,向检务督察部门移送线索3件,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从三个方面入手提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质量

一是找准问题突出主题。当前检察业务数据分析主要由全面、宏观、综合的态势分析和反映专项或某一方面业务工作的专题分析组成。就综合业务分析而言,数据项目多,涉及的业务、反映的问题范围广,如何进行取舍,既全面反映整体情况,又突出重点、纵横对比、深入分析、服务决策是困扰很多分析人员的难题。特别是在数据未出现明显大幅上升、下降趋势,实践中对异常指标尚无统一界定标准的情况下,快速甄别异常数据和异常波动,需要依靠分析人员对检察业务运行规律的熟练掌握,对数据敏锐的观察力,能够通过数据变化逻辑来判断相关业务可能出现的异常变化,据此反查案件信息印证判断是否准确。如四川省检察院案管部门在2019年第一季度综合业务数据分析报告中反映,部分地区在同一段时间内,基于同一事实或同类事实,根据不同的涉案主体分别立案,并向同一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多份诉前检察建议,影响检察建议严肃性、权威性的问题,引起了相关业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随后的数据清理中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核减。

就专题分析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找准主题、主线。可从以下方面进行选题:第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检察重点工作选题。从中央、省委、最高检等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决策部署中了解党委中心工作、检察全局工作和重点工作,并进行选题,如涉疫情案件、涉医案件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情况等。第二,围绕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选题。分析人员要增强敏感性和洞察力,及时捕捉和发现检察业务工作中出现的“热点”“敏感”问题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持续高发原因、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等。第三,围绕检察工作的特色、亮点进行选题。立足于地方特色,突出检察业务工作的特色、亮点进行选题,一定程度上能提高业务分析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是依托数据深入分析。业务数据分析必须以统计数据为依据,但不能仅仅罗列数据,也要综合运用多种方法,深入分析,用数据反映问题、说明观点。具体可采用:(1)对比分析法,通过有关的指标对比来反映事物数量上的差异和变化。(2)相关分析法,从整体到部分、再从部分到整体的分析过程,是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现象相互关系程度的分析方法。这种现象之间的关系,往往不是严格的函数关系,而只表现为不同程度的联系,彼此间处于伴随状态。如毒品案件的发生与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密切相关。(3)动态分析法,以客观现象所显示出来的数量特征为标准,判断被研究的对象是否符合正常发展趋势的要求。包括:绝对数动态数列,如四川省检察机关历年审查逮捕案件的绝对数;相对数动态数列,如历年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的发展变化情况;平均数动态数列,如历年平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数列。(4)综合评价分析法,运用多项指标或者多组指标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总体评价,如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检察业务核心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分析,或对其中的不同指标进行组合运用,多角度、综合评价案件质量、业务情况。

同时,业务分析需紧贴实践,不能简单套用检察理论,避免纸上谈兵。因为检察业务实践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实地调研是检验业务数据分析结论的有效方式,可采用对相关地区、业务条线、办案检察官进行电话采访、主题座谈、查阅案卷等方式加强交流沟通,用印证分析方法检验分析结论和业务实践的统一性,确保业务分析的准确性。另外,综合分析、个案监督与专题分析可相辅相成,有机统一。如在综合分析中发现问题,由问题挖掘指向个案监督管理,再由监管结果转为类案专题分析研究,监督管理更具针对性,在提出问题对策的层面也更具现实意义,能够实现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管的均衡发展。

三是表达精准对策得当。业务分析报告的质量高低,首先在于数据准确,内容正确、结构严谨,运用大数据进行业务分析,并非数据越多越好,必须变繁为简、删繁就简,以尽可能少的数据发现业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揭示业务运行发展变化规律。其次,语言要专业、生动、简练,数据展示要明了清晰。“字不如表,表不如图”,通过图、表的方式来呈现业务数据分析的结果,能更直观地呈现数据所蕴含的信息、观点和建议。最后,要针对数据反映的问题、分析问题本质及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解决最根本的问题,服务领导决策。

从三个方面发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

一是构建数据质量保障机制。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基础是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否则分析报告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不能反映真实问题,观点可能出现谬误,对策建议也会脱离实际。当前,为掌握更充分的案件办理信息,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设计了众多案卡填录项目,但实践中部分检察官因主客观原因,迟填、漏填、错填案卡项目的现象普遍存在。这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在完善制度机制,组织抓好业务数据日常审核、检查、监管,定期通报数据质量问题,落实办案部门填录主体责任、案管部门审核监督责任,提升业务数据质量的同时,也要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减轻检察官不必要填录负担,提升案管人员数据审核效率。今年,四川省检察院对智慧案管平台进行优化升级,完善了统计案卡检测功能,可在不影响统计案卡传递的情况下,灵活配置案卡填录规则,系统每天自动检测,既方便统计人员及时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审核,也可提醒承办人对有问题的案卡及时修改。

另外,数据量大,计算复杂,也是一直困扰案件统计分析的难题,如分析全省检察机关“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需将一段时间内全省公诉案件信息全部导出至EXCEL统计表格,然后通过数学运算,求取审结日期减掉受理日期后的时长平均数。但借助升级后智慧案管平台的业务数据分析功能,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公诉案件一个月内结案率、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三个月内结案率等办案效率指标可一键生成,极大提高了数据分析效率。

二是建立“综专交替”的业务数据分析模式。如前所述,业务分析不是案管部门闭门造车的过程,需要检察机关各部门沟通协调、联动配合,不断提高分析的精度和深度。一个覆盖面广、权威性强的分析研判会商平台更能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为提升数据分析“把脉问诊”的针对性、深入性、导向性,四川省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横向与纵向会商相结合、综合与专题分析相交替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新模式。“纵横会商”是指,省检察院机关各业务部门的条线分析,与检察业务薄弱或检察业务指标异常地区的业务分析同时研判、同时会商。去年,12个市、州院检察长先后参加了省检察院的会商会议,对本地指标进行了检视。

“综专交替”则指,既结合核心业务指标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又对重点单项工作进行专题分析。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检察院在充分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同时,已先后对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及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了专题分析,取得有的放矢改进推动工作的效果。下半年,还将对涉食品安全案件、“减假暂”案件办理情况、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检察建议、检察听证工作情况等进行专题分析会商。

三是打造高素质业务数据分析研判队伍。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对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的质量和频率均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针对全省案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基层从事案管工作的人员数量少、业务分析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四川省检察院结合实际,推出了统筹重点课题,有效借助外脑、一体化使用全省检察数据分析骨干,建立成果交流平台、鼓励分析成果转化,将数据分析质量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检察官业绩考评等一系列工作措施。2020年,四川省、市两级院撰写的103篇分析报告完成了成果转化。今年,四川省检察院统筹部署全省10个地区分别开展科学设定“案-件比”通报阈值、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情况分析等多个专项分析,力求实现以业务数据分析精准服务检察决策、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检察预警”目的。(作者分别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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