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区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传达区委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等,部署贯彻落实工作。院党组成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参加。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浩军传达了区委一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召开情况,对杨国正书记在全委会上的报告进行了内容传达和解读。会上还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处理处分工作指引》、省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高水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先行 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决定》及6个配套意见、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新时代全市政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会议最后,院党组号召:全体检察人员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区委全会精神,主动融入全区发展大局,立足岗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争先创优,着重抓好绩效考核与综合考评,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二是进一步做深做实,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惩治犯罪,保障人权,除险保安,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三是进一步创新创亮,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上级和区委决策部署,创造性贯彻落实,创出特色,创出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