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重在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强化包括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在内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担负起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主要责任。
民事检察重在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更加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实现有效监督。
行政检察重在强化履职,把行政诉讼监督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实现有力监督。
公益诉讼检察重在突出“精准性”“规范性”,突出抓好法定领域办案工作,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敢于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
检察侦查是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法律监督的重要保障,重在加大力度、务必搞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