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家长”被判刑!九岁小女孩的一句话,让检察官为她点赞!
来源:【临安新闻网 添加日期:2018-11-21

——“奶奶,别人的东西不能拿”

“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如果你当时听了孙女的话,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了”,听到检察官胡晶晶这样说,孙某(化名)懊悔不已。事情要从今年6月份说起。

见财起意,六旬老太伸出第三只手

6月18日下午,孙某带两名孙女到於潜车站附近的莱噢蛋糕店买蛋糕。趁没人注意,孙某先是从进门处的柜台上拿了一盒手撕肉干放到自己的黑色布袋内,接着又从货架上拿了一瓶玻璃瓶装酸奶放进布袋内,自作聪明的孙某还移动货架上的其他酸奶瓶,掩饰少掉一瓶酸奶的空隙。连续两次得手的孙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这一切都已经被店内监控拍摄下来了。孙某走到进门处时,发现放粽子的盒子里有一只套有黑色图案手机壳的手机,贪婪的她再一次伸出了手……

奶奶不能拿,九岁孙女出言制止

孙某偷手机的这一幕被九岁的大孙女看到,小女孩一脸童真地对她说:“奶奶,别人的东西不能拿”,听到孙女的劝阻,孙某非但没有放弃盗窃的念头,反而要大孙女将已经选好的蛋糕放下,随后领着两名孙女离开蛋糕店。在回家途中,孙某还将偷来的手机给大孙女玩。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起,做贼心虚的孙某让孙女把手机关机,领着两名孙女回家了。这边发现手机失窃的莱噢店员,在清点货物、查看监控后,连忙报警。6月19日下午,民警在孙某家中抓获孙某,并查获盗窃赃物手机和酸奶。

有钱有闲,这个老太怎么回事

据老人的儿子说,孙某今年六十六岁,退休后每个月有固定退休工资3000元左右,平时在家带带孩子,生活是过得去的。当承办检察官问她为什么要盗窃时,孙某说自己是一时糊涂贪小便宜,萌生了盗窃的念头。经鉴定,孙某盗窃的苹果8代手机1部、酸奶1瓶及手撕肉干1罐,共计价值人民币4500余元,手机和酸奶已发还给被害人。6月21日,孙某的儿子代为向莱噢店员道歉,并赔偿500元,莱噢蛋糕店及店员谅解了孙某。

2018年10月31日,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以孙某涉嫌盗窃罪向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同年11月8日,经法院审理后,采纳临安区检察院量刑建议,孙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检察官说法

孙某采用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我们常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在这个案子里,年过花甲之年的孙某,真应该向九岁的大孙女学习。作为两个孩子的奶奶,孙某的一言一行都在影响着孩子的成长。以身作则,好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坏榜样的危害也是无法想象的。我们想让孩子成为什么样的人,自己就先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九岁小女孩的一句“奶奶,别人的东西不能拿”,真让孙某这样的“熊家长”脸红!小女孩,检察官叔叔阿姨为你点赞!

 

信息发布:黄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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