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发展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于职场妈妈来说,生育后享受带薪产假,是非常重要的保障。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通过“生育津贴那些事”专题推送,了解一下“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相关事项。想要了解更多医保、生育政策,也可拨打“医保小智”咨询专线:0571-56089977、56089988。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临安缴纳了4个月的医保,现在我生孩子了,能申领生育津贴吗?
您好,您这样的情况可以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待医保费用连续缴纳满6个月再提出申请,申请需在生育后次年年底之前完成。
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申领条件有哪些?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
3.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这个问题您了解了吗?
下一期我们将为您解答
生育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如何申领
请继续关注哦~
信息发布: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