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由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公告如下:
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及重要岗位有关人员。
1、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履行专政、管理、服务等核心职能责任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高水平法治和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情况。
2、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监督检查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情况。
3、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基层党建情况。
4、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情况。监督检查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了解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被巡察党组织对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区委要求了解其他事项。
1、举报电话:18906510708,接听时间:巡察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电子邮箱地址:laqwxcz3@hz.gov.cn。
3、征求意见箱:巡察期间设意见箱1个,设置在区人民检察院一楼。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并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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