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召开“检察+工会”第三次会议。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雷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浩军、陆宋颖,检委会专职委员严巨泉出席会议。区总工会劳动关系部、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介绍了今年以来工会维权服务及检察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等工作情况,并就健全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共建机制、全面推进“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制度建设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双方围绕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具体案件中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会”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自区检察院与区总工会制定实施《关于建立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以来,双方精诚协作,形成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最大合力。区总工会报送的《浙江杭州临安区总工会“工会+检察”联动履职 共同推进劳动法律监督》案例获评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双方协作办理的《督促保障妇女生育津贴待遇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检护民生”专刊典型案例,相关工作经验被全国总工会评为典型经验,相关案例被新华社、工人日报等媒体专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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