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草长莺飞,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临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号召,组织了一系列植树节活动。
3月11日,植树节来临前夕,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太湖源镇开展“汇聚合力 共护叠翠”植树节主题活动,市中院、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浙江农林大学专家学者受邀参加活动。
上阳村碳汇林活动现场,大家亲手种下一棵棵小树苗,以实际行动为绿色生态贡献一份力量。随后在指南村千年枫香的见证下,检察官对现场群众进行了古树名木保护等普法活动。在活动现场,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还联合区法院与淳安两山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进行林业碳汇认购签约仪式,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当事人承担的7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款用于碳汇认购,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屏障。
3月6日,为进一步畅通“巡查监管—行政处罚—刑事司法—整改修复”全链条处置,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开展林业非诉执行案件“回头看”工作。
各部门工作人员赴於潜镇、天目山镇进行现场实地查看,并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情形,联合研究讨论案件执行情况,切实守护绿色生态。
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3月11日上午,区检察院与区委社会工作部、区锦南街道锦溪社区等单位联合开展“植此青绿绘东坡”党建共建植树活动,区检察院各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以“党建红”助力“生态绿”,为城市生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