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护苗 | 《临小未说法》六一特刊:未成年人“触网”安全
来源:【 添加日期:2025-06-01

保护“未”来的你,值得我们付出最大努力,呵护每一个未成年人向阳生长,《临小未说法》“未”你而来。临安区人民检察院特别推出《临小未说法》栏目,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通过有温度有趣味的法治教育小视频,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今天推出六一特刊——《未成年人“触网”安全》。


随着网络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网络社交逐渐成为未成年人交友的主要方式。但未成年人因为年龄较小,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相对较低,因网络交友而遭受侵害的案件也时常发生。


那么未成年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不暴露个人信息。面对网络虚拟世界,要注重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轻易向网友透露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自己、家人和朋友的信息。不轻易约见网友。线下见面要谨慎,尤其是约见时间晚、地点在偏僻地点的要果断拒绝,并及时把情况告诉身边的大人。不拍个人隐私照片。如果有人向你索要照片,或者引诱、教唆你拍摄裸体照片,你要坚决说“不”,坚定地告诉对方这是违法行为、一定要告诉父母、删除拉黑好友!


法律链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个人信息范围、了解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指导未成年人行使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关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以及相关生理状况、心理状况、行为习惯,防范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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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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