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提请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梅花鹿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伟忠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履职。
在六五环境日之际,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全市首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生态损害赔偿金和提起惩罚性赔偿,警醒基层群众自觉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思想共识,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杭州。
经庭审,法庭当庭作出支持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部诉请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