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度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源:【 添加日期:2025-07-11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需求岗位为2个,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岗位类别为内勤岗位、驾驶员岗位。岗位名称、人数、范围和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录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配偶、父母、子女在招录检察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或本院在职干警的配偶、子女不宜报考。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以上学历证书、驾驶证(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其中驾驶员岗位退役军人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7.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户籍以2025年7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考生需诚信报考。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25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临安区锦天路919号)508室。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编外人员招录报名表》(见二维码附件)(报考人员按照招录公告真实、完整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还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5)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6)退役军人报考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见二维码附件);

(7)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4.咨询电话:0571-63723193。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将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内勤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驾驶员岗位采取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实际驾驶技能,通过实际路段驾驶,测试车辆起停、车辆操控、行车安全、驾驶综合素养等内容,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技能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录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批准录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建立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如招聘单位同岗位类别编外聘用人员出现缺岗情形,经招聘单位党组研究,并报请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使用储备库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增补录用。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开展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原储备库不再使用)。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1-89542535。


报名表及退役军人证明请扫以下二维码: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1日


 

信息发布: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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