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聚焦网络生态治理,专门报道检察公益诉讼在治理"开盒挂人"乱象中发挥的独特作用,引发广泛关注。我院办理的周某某等人"网络开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正是检察机关在网络生态治理实践中的典型样本,该案不仅入选最高检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更成为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剑指"网络开盒"的生动实践。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期间,周某某等六人(含部分未成年人)在某境外软件上创建、管理专门用于“开盒”的三个频道。六人通过共享、购买及利用“社工库”机器人搜索等途径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先后在上述频道内发布1200余条包含明星、“网红”、社会热点事件当事人等不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浏览量超过400万次。六人通过在频道内发布广告、互相推荐等方式,增加频道热度,并吸引他人付费查询、购买个人信息,从中非法牟利。同时,六人在发布部分个人信息时,附加侮辱性评语,甚至组织、煽动频道关注者对“开盒”对象进行电话、短信骚扰和辱骂,严重侵害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杭州市临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参加本案线上庭审
检察履职情况
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被告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于2025年4月11日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周某某等人停止侵权,删除相关个人信息;周某某等人及部分监护人共同承担10万元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检察机关起诉后,鉴于各被告已在开庭审理前自行删除涉案的相关个人信息、注销相关账号,故撤回关于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同年8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并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各被告已支付上述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信息发布: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