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即构成 “入户盗窃”,属于盗窃罪的特殊情形,不论是否窃得财物,均已构成犯罪。
本案中,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开锁工具擅自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已着手实行犯罪,因监控报警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盗窃未遂,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终,高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