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些“家门口”的场景,你留意过吗?
来源:【 添加日期:2026-08-17

你是否注意过——

楼下那家餐馆的排烟口,有没有对着楼道?

河边散步时,是否见过颜色不对劲的排水口?

湖边,有没有人偷偷撒网、电鱼?

公园里的那棵老树,是不是被拴上了秋千绳?

……

这些看似“鸡毛蒜皮”的日常,其实都写进了一部与你息息相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已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它正是为守护这些“家门口的糟心事”而立,让每一条法律都接上地气,落到你走过的路、推开窗看见的树、呼吸到的每一口空气里。


今天,我们把这些场景,画进了下面这张 “社区生活全景图”里。往下滑,点击你熟悉的场景,看看法律如何守护你的日常~



点位一:居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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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二:休闲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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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三:城市湖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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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四:城市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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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从来不是远在天边的宏大命题,而是近在咫尺的日常选择。它藏在餐馆排烟口是否合规的细节里,隐入河边排水口是否清澈的观照中,系于湖里鱼群能否自由游弋的生态链条上,也映在古树年轮是否被惊扰的静谧时空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不只是纸面上的条文,更是你推开窗、走出门、漫步湖畔、穿行公园时的“贴身护卫”。 它把守护的力量,交给了每一个愿意驻足观察、举手行动的普通人。而你,就是这个故事里最重要的人。


你拍下的每一张照片、记录的每一条线索,都可能成为检察机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的起点。 以法之名,以行为笔,我们共同书写这座城市最生动的生态注脚。公益诉讼,有你有我。家园常在,绿水长流。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违反法律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或者符合本法规定的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给国家造成损失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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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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