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碍”之路,“有爱”守护
来源:【】 添加日期:2026-09-24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步入法治化轨道。近年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的“临安经验”,推动监督关口从“末端治理”向“前端预防”持续前移,以法治力量守护有爱无“碍”。



紧盯竣工 “遗留病”


针对新建建筑、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竣工验收后仍存在不规范、不达标、不好用等突出问题,我院针对在建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依法开展监督。


图片




图片


通过公开听证、实地体验、专家论证等方式,推动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前严格对标整改。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建立覆盖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全流程无障碍建设监管制度,确保无障碍设施不仅“建了”,更要“建好”“好用”。



纠治施工 “现存弊”


针对部分工程已基本完工、即将验收但无障碍设施仍存在不规范情形的问题,我院将监督从“竣工后”延伸至“验收前”,在工程项目进入竣工验收的最后关口及时介入。


图片


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协调会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严把验收质量关,防止不合规设施“带病”流入使用环节,有效降低后期整改成本。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强化原材料质量、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从施工过程管控上减少“建了再改”的被动局面。


筑牢设计 “源头关”


针对施工图虽通过审查但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强制性规范等深层问题,我院将监督触角进一步前移至设计、图审环节,依托上级院专项监督,引入无障碍领域专家参与图纸调查,在项目尚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即督促主管部门对建设、设计、施工、图审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改正,将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


图片


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在设计、图审行业开展政策宣贯,将无障碍设计审查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从源头筑牢规范建设第一道防线。


图片
图片


近年来,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一步一个脚印,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守护特定群体的尊严与权利,将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使无障碍设施真正成为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坚实保障。让有“碍”变有爱,护“无碍”之路,临安检察一直在路上。


1

END

1


 

信息发布:郭蕾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临安新闻网制作维护
浙新办[2004]42号 浙ICP备05002139号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