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拍的生活照,竟被一键合成“高颜值热舞视频”。造假者狂揽流量、带货变现,当事人却毫不知情、百口莫辩!“照片是你公开的,只是娱乐”——这真的能免责吗?别走开,一起翻开漫画找答案。 












检察官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照片公开发布绝不等于授权他人随意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四条明确规定,未经自然人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其姓名、肖像等,生成可识别该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公开的,即构成对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操控合成的虚拟数字形象实施不当行为或发表不实言论、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还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遭遇此类侵权,切勿慌张,应第一时间截图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技术不容滥用,守法才是真底线。文字 | 办公室、第四检察部 制图 | 办公室 |